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会议的形式和表决程序是怎样的?
董事会会议流程大致如下:1、首先会前要按公司章程的要求通知董事会成员关于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一般要提前10天通知。2、其次到会签到。这要准备签到薄,包括列席人员如监事会成员,其他经理的名单等。参加会议入会场前在签到薄上签字。这时如果通知时没有递交会议资料,在这时可以把会议议程、会议资料包括决议草案交给董事以及列席人员。3、再次会议开始。先要董事会秘书或董事长对会议有效性进行声明,即参加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要求等等,之后进入正题,对有关事项讨论表决。这里就涉及到委托事项了,按《公司法》要求,董事不能参加董事会时,只能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参加,不能是董事会成员以外的人代替。4、然后是对所议事项形成决议。决议可以是结论性的,即“通过”或“不通过”某事项,之后董事在决议上签字;受托人代为签字。这时,受托人应签委托人的名,并在后面注明“代签”等字样。委托事项在决议中应有所描述;同时,委托过程中一是要有书面委托书,二是签到时要代替委托人签到,三是要代替委托人在决议上签字。5、最后董秘或董事长宣布决议通过情况并宣布会议结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董事会会议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是保证董事会会议顺利进行的前提。议事方式包括讨论问题时采取什么议决方式,有效出席人数,议事议程的提出和审议规则等等。除公司法有规定的以外,都应由公司章程作出规定。比如,按议决程序分类有书面决议方式和口头决议方式;按决议通过的方式分类有举手通过、投票通过、通读无异议通过等方式;按决议事项性质分类有无须作决议的事项,一般事项和特别事项等。一般事项可用简单多数程序通过,特别事项可以用加权的多数程序通过。有关问题,各个公司可依公司法各项规定,并可以在公司章程中作出比较详细的规定。
律师解析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