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专业解答检察院批捕后,看守所肯定会通知当事人家属的,根据法律规定,在检察院下达批捕命令后,由公安机关执行相关命令,将当事人逮捕至看守所后,需要通过用人单位和家属,家属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送一些衣物到看守所,并进行相关事项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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