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是检察院已向提起公诉,被告可向提交答辨和证据,开庭另有通知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对公诉案件的审查
人民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专业解答致人轻伤案件在法院庭审结束后,犯罪嫌疑人直接被押往看守所,尚未公布具体的羁押期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禁的最长时长不能超过37天。通常情况下,在这30日内,公安局将会将此次案件移送至检察院,经过检察机关的仔细审查并批准之后再按照既定日期向权威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申请。
专业解答被告因轻伤在法院开庭后被直接押至看守所,但拘留期限未公开。据规定,刑事拘留原则上不超过37天,期间公安局需将案件报检察机关审核,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再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对于特殊情况,如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等,可延长审查批捕时间1至4个工作日;对于重大嫌疑犯,可延长至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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