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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找工作为名骗取钱财,被识破后,拖着不退还财物

李* 安徽-六安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1.03.26 19:18:51 313人阅读

以找工作为名骗取钱财,被识破后,拖着不退还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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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以结婚为手段骗取钱财的可以认定为诈骗,你可以报警,对方触犯了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1-03-26 19:20: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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