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公房使用权纠纷可以吗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审判实践经验,在案件受理范围方面,纠纷当事人应注意以下一些界限:
一、凡以房产为标的买房、租赁、典当、建筑承包(包括勘察、设计、建筑等)、合建、代理、居间、使用、转让、确权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均可以向人民提讼,人民将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二、因单位内部分配公房使用权而产生的纠纷,如果是单位职工对单位分房决定有意见的,不属受理范围,不能向;如果是受配人(或其他原旧房内应一并迁出的同住亲属占住旧房)分得新房又无理占住旧房或非受配人以单位分配不合理为由而强占公房,被侵害人(包括单位和合法受配人)可以向提讼。
三、单位分配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而离职、辞职,或被单位除名、开除的,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的,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
四、单位之间因行政调拨等原因引起的房屋纠纷,不属受理范围,当事人应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因历史原因由行政划拨房屋使用权的,现房屋产权人要求收回房屋自用或要求明确租金的,可以向,一般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五、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应由受理,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作为行政案件提讼。但当事人以违章建筑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邻里纠纷可作为民事案件向。
六、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执照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引起的纠纷,一般应由原告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向提起行政诉讼。
七、有关私房落实政策的案件,如私房改造中的问题,建国初期由有关部门代管的房产问题,落实华侨、港、澳、台胞私房政策的问题等,原告应向当地落实私房政策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但有关部门按私房落实政策先落实了房产,后又撤销的,当事人对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提起行政诉讼。
专业解答处理房屋产权纠纷的方式有很多。首先,双方可以尝试自行和解,这是最快捷、经济的方式。若和解不成,可以请求社区委员会或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调解,这也是一种常见的解决途径。若调解仍无法解决问题,双方可以选择仲裁,但需要注意的是,仲裁需要双方事先签订仲裁协议。如仲裁不能解决问题,最终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法院会依据法律法规及证据作出裁决。
专业解答农村宅基地与房屋产权纠纷的妥善处理关于农村宅基地纠纷的处理方法,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当农户间出现宅基地使用权争议时,双方应该尊重历史事实,秉持互谅互让的原则,通过协商来解决纷争。其次,如果经过初步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则任一方或者双方均有权向当地乡镇政府或者土地管理机构等职能部门提交处理函申请。
专业解答解决房屋产权纠纷的法律策略有哪些对于房屋产权纠纷的妥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首先,由当事人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寻求解决方案;其次,可以选择提交仲裁机构予以裁决,这也是在众多合同纠纷解决途径中的首选手段;最后,若协商与仲裁未能取得预期效果,则可诉诸于法律诉讼程序,寻求公正权威的判决。在协商解决过程中,各方应当坚持平等互利及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
专业解答关于农村房屋地基权属纠纷的专业指导及解决对策依据我囯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用以解决宅基地纠纷的方法可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1.经双方协商洽谈的方式加以妥善处理:此类针对公民之间产生的宅基地纠纷必须要先行通过协商的途径进行化解;2.运用行政手段进行解决:涉及到个人之间以及个人与公共机构之间因宅基地问题所引发的争议,应交由当地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协调并作出最终裁决;3.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解决:若涉案双方对于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置决议持有异议或者不认可的情况下,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专业解答当涉及到住宅租赁引起的所有权争议时,调解通常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若调解不成功,或者双方未能达成仲裁共识,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将争议提交至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这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公平处理,维护租赁市场的稳定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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