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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上母亲姓名能更改吗,孩子出生后母亲名字可以更改

董* 甘肃-庆阳 子女抚养咨询 2021.03.25 07:09:18 6411人阅读

出生证明上母亲姓名能更改吗,孩子出生后母亲名字可以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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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孩子出生证明父母名字可以改吗可以改的,等去给宝宝上户口的时候可以提前给派出所的人说一下的,如果他们要钱给他们少出点钱就行了,有的户口上后找找关系出点钱可以给改的。改的话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更改申请表,并附父母双方的户籍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说明原因就可以了。《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中国从1996年1月1日开始使用《出生医学证明》2005年7月1日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启用新版自2021年1月1日起,中国启用第五版《出生医学证明》。旧版停止签发,但仍可使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5版,旧版出生证签发日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使用的旧版证件由各级卫生部门负责回收处理。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日前印发的《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在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由该机构负责签发在途中急产分娩并经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处理的新生儿,由该机构负责签发具有《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的人员接生的新生儿,由新生儿出生地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负责签发其他情形由新生儿出生地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负责签发。

2021-03-25 07:11:18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生母更改子女姓名违法吗问题解答如下,生母更改子女姓名不违法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但是应父母双方共同协商决定。案情总结:判决农某每个月定额支付儿子的抚养费用。案情简介:农某与女子李某非婚生育一子,后以李某擅自更改儿子姓名为由拒不支付抚养费,李某代行儿子权利依法将农某告到。近日,广西大新县人民对该案开庭宣判,判决农某每个月定额支付儿子的抚养费用。农某为有妇之夫尚在抚养其婚生两个子女。2010年间,农某与一女子李某相识,两人经多次来往后成为朋友关系。7月,李某未婚先孕生育一子,儿子出生后一直随李某居住生活,农某刚开始还陆续支付儿子的抚养费。后因农某拒不支付儿子的抚养费,双方协商未果。9月,李某以儿子名义向,请求依法判决农某每个月支付儿子的抚养费500元,直至原告能生活止。而农某以李某擅自更改儿子姓名为由拒不支付抚养费,经多次调解未果。大新县审理认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本案李某与农某的儿子出生后一直由李某直接抚养,农某作为生父,依法应当负担儿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儿子请求农某支付抚养费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农某提出李某未经其同意擅自更改儿子姓名,不改回原姓名其不同意支付抚养费的意见缺乏法律依据,不予采纳。据此,综合李某与农某非婚生儿子的实际生活需要、农某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依法判决农某每个月支付儿子抚养费300元,直至儿子年满十八周岁止。

对于生母更改子女姓名合法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生母更改子女姓名不违法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但是应父母双方共同协商决定。案情总结:判决农某每个月定额支付儿子的抚养费用。案情简介:农某与女子李某非婚生育一子,后以李某擅自更改儿子姓名为由拒不支付抚养费,李某代行儿子权利依法将农某告到。近日,广西大新县人民对该案开庭宣判,判决农某每个月定额支付儿子的抚养费用。农某为有妇之夫尚在抚养其婚生两个子女。2010年间,农某与一女子李某相识,两人经多次来往后成为朋友关系。7月,李某未婚先孕生育一子,儿子出生后一直随李某居住生活,农某刚开始还陆续支付儿子的抚养费。后因农某拒不支付儿子的抚养费,双方协商未果。9月,李某以儿子名义向,请求依法判决农某每个月支付儿子的抚养费500元,直至原告能生活止。而农某以李某擅自更改儿子姓名为由拒不支付抚养费,经多次调解未果。大新县审理认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本案李某与农某的儿子出生后一直由李某直接抚养,农某作为生父,依法应当负担儿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儿子请求农某支付抚养费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农某提出李某未经其同意擅自更改儿子姓名,不改回原姓名其不同意支付抚养费的意见缺乏法律依据,不予采纳。据此,综合李某与农某非婚生儿子的实际生活需要、农某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依法判决农某每个月支付儿子抚养费300元,直至儿子年满十八周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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