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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司法机关查封的房屋可以租吗

赵** 青海-西宁 房屋租赁咨询 2021.03.25 00:31:45 379人阅读

司法机关查封的房屋可以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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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是或司法机关强制封存当事人的财产,限制其处分的一种执行措施。以司法机关的查封为例,在民事执行实务中有俗称的“活查封”和“死查封”之分。“死查封”是指被执行人在财产被查封后不仅处分权受到限制,而且丧失了使用、管理权,只有妥善保管的义务。而“活查封”相反,被执行人在财产被查封后,仍享有对该财产的使用、管理和收益权。对于查封时未出租的房屋,若行使出租权通常会影响被查封房屋的拍卖及成交,为保证执行的效果,被执行人一般不得擅自出租。但是对于查封前已经出租的房屋,“活查封”情况下,承租人的租赁权不受影响,其有权继续使用房屋。因为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即时被查封的房屋被拍卖,仍不影响承租人的租赁权。

2021-03-25 00:32:45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如果房屋被依法查封,则买房人无法请求对方继续办理过户手续,因为该房屋已经处于履行不能的状态,可以根据以下方法解决:1、对查封执行提出异议。2、等待房屋解封。3、提供担保财产、解除查封。4、解除买卖合同,要求卖房人承担违约责任。《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将其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根据合同约定被执行人保留所有权的,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由第三人在合理期限内向人民交付全部余款后,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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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什么情况下房屋会被司法机关查封

    专业解答1、诉前保全的房屋。2、交易房屋系违章建筑。3、产权不明导致纠纷的房屋。4、交易房屋系一房多卖。5、交易房屋存在高额抵押。6、产权人涉及债务纠纷较多。等等。接下来,我们通过下文具体了解什么情况下房屋会被司法机关查封封。

    2024.02.20 245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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