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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双倍赔偿

张** 甘肃-临夏 房屋买卖咨询 2021.03.22 16:06:46 406人阅读

房屋买卖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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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8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2021-03-22 16:08: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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