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西藏法律咨询 > 日喀则法律咨询 > 日喀则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是否有法律效力

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是否有法律效力

袁* 西藏-日喀则 财产分割咨询 2021.03.22 09:04:34 1330人阅读

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是否有法律效力

其他人都在看:
日喀则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日喀则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方擅自处理共同财产的行为原则上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是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用于夫妻共同家庭生活中。如果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另一方当事人一般情况下是有权撤销其处分行为并追回其共同财产。

2021-03-22 09:06:34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夫妻婚后所得购买的房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其效力应该根据第三人是否为善意取得来确定:1、如果第三人构成善意取得,则合同有效,不可主张返还房屋。构成善意取得的要件是:(1)第三人购买该房屋时是善意的。第三人在购买房屋时应该是出于善意,对房屋所有权真实归属不知情,且其和出卖房屋的一方不是近亲属关系或者有其它利害关系,没有恶意串通和损害所有人利益的故意。(2)第三人以合理的价格购买。第三人购买房屋时,应该是以合理的市场价购买,如果明知其取得该房屋的价格与实际价值相差极大,则不是以合理价格购买,不构成善意取得。(3)第三人已经对该购买的房屋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房屋作为不动产,标的物的转移占有并不移转所有权,只有经过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移转的效力,因此不动产经过登记以后就具有公示效力,第三人为房屋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后,房屋属于其合法占有。在这三个条件均已具备的情况下,则不能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如果第三人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则夫妻未参与交易的一方丧失房屋所有权,不可以主张合同无效、返还房屋。如果未参与交易的一方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应该向提起侵权之诉。2、如果第三人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则夫妻中未参与交易的一方可依法撤销合同,取回房屋的所有权。

解答如下,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2、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3、离婚后,取得了证据证实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一方用上述行为独占的,另一方可以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4、人民对上述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如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处理即是处分权。在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然而应注意的是,为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第三人如果不知,其行为有效。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在法律上是共同共有关系。根据民法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于共有共有财产,共有人的权利涉及全部共有财产,而不仅仅是对自己在其中所占份额的那部分财产。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之一在没有征得其他共同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单方处理共有财产,也无权单方处分属于自己应占份额的那一部分财产,擅自处理,如其他共有人明知而未提异议的,可以认定为有效,但如果其他共有人表示不同意的,则赠与行为无效,受赠人应当返还赠与物。因此,夫妻一方在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财产做处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对方的同意或默许。《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本条是关于处理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规定。本条是新增加的规定。依据本条规定,惩治离婚时分割财产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的措施主要有: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不分或少分。隐藏是指藏匿,不显露。转移是指改换原物的地方。变卖是指出售财产什物,换取现款。毁损是指损伤、损坏。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实行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或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夫妻将婚前财产约定为共同财产或将婚后所得的财产部分约定为共同所有的财产。伪造债务是指夫妻本不对债权人负担共同债务而伪造证据证明负担,或者对债权人负担共同债务而夸大其数额。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是指伪造共同债务的目的是在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伪造的共同债务以后获得该共同财产的全部或一部,是否有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企图依据客观的事实加以判断。分割是指在判决离婚中于当事人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人民对于共同财产判决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少分是指人民判决从事上述违法行为的一方获得比均等分割的份额少的财产。不分是指人民判决从事上述违法行为的一方不能分得任何共同财产。2、离婚后,另一方发现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财产,或一方伪造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判决离婚两种。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不同的情况应该作出不同的解释:在一方“隐藏”和“转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而在一方“变卖”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如果转让的共同财产为动产,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法律行为有效,的一方仅能够请求分割价金而不能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在其他情况下,变卖行为无效,的一方仍然可以请求分割被变卖的共同财产在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的一方仅能够请求支付损害赔偿金在一方“伪造债务”的情况下,的一方可以请求非法占有人返还共同财产,在返还不能的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在离婚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是否仍然适用第一款的对于从事上述违法行为的一方不分或少分共同财产的规定,法律未予规定。在解释上应该适用,以惩罚加害的一方,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利益。3、人民对于上述妨害民事诉讼行一方,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是指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第十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予以罚款、拘留。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擅自出售夫妻共有房产应如何应对

    专业解答配偶未经同意处置共有房产,受害方有权请求法院公平分配;离婚时,过错方可能被要求减少财产份额。即使离婚协议已定,若发现类似行为,受害人可依法申请重新分割曾共享的财产权益。

    2024.09.12 1716阅读
  • 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该行为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专业解答夫妻在共同财产上享有平等权利,日常家用处置具法律约束力。处置超出日常的财产需双方书面同意,否则擅自处置可能导致追索。善意第三方购得房产并完成登记,原所有人难以追回。但如造成经济损失,离婚时受损方有权索赔。

    2024.09.12 1247阅读
  • 夫妻一方擅自处理变卖共同财产是否构成侵权

    专业解答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禁止单方擅自变卖。若配偶擅自售出共有财产,需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买卖合同并追回财产。同时,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第三方恶意收购或转移。务必在法律规定的1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将丧失权益。

    2024.09.08 1326阅读
  • 夫妻一方擅自赠与共同财产可以追回吗

    专业解答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

    2024.09.08 1508阅读
  • 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产,是否有效

    专业解答夫妻共同房产处置需双方同意,擅自出售须满足善意取得条件才有效。一方单方面擅自延长使用期限并致无效合约。未经同意、低价出售、未实际支付本金且过户登记不满足善意获得的,合约无效,损害对方权益。善意购买、合理对价并完成登记是认定有效交易的关键。擅自处置造成损失者,离婚时可能面临赔偿责任。

    2024.09.07 1294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