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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强奸罪与强迫卖淫罪实行数罪并罚,是牵连犯c

王* 广东-惠州 消费权益咨询 2021.03.09 12:03:49 444人阅读

以强奸罪与强迫卖淫罪实行数罪并罚,是牵连犯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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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强迫卖淫罪。《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后迫使被害妇女卖淫的,成立强迫卖淫罪的情节加重犯。

2021-03-09 12:05: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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