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承租公租房的家庭,租赁期内遵守《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承租家庭,在租赁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营单位将入户发放《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满通知书》。承租家庭在通知书上填写续租意见进行续租申请,续租起始日期为现租赁合同期满次月1日,期限两年。 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家庭,区房管局向其发放《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续租条件通知单》,并告知理由。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在接到通知单5日内到区房管局申请复核。 如果在承租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在租赁合同期满自行退出承租房屋:
1.租赁期内违反合同未整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包括:将房屋转借、转租他人或擅自与他人调换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原有使用功能、内部结构和配套设施,拒绝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在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房屋;欠缴租金累计满6个月,经催告仍未缴纳等。
2.符合续租条件但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
3.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属于这种情况,并且确需继续租赁原公租房的承租家庭,经营单位可按照规定为其安排搬迁期,搬迁期限1年,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届时租金标准确定,搬迁期满应当自行退出承租房屋。搬迁期只有1次。
专业解答北京公租房的合格申请条件包括:1. 已在“三房”轮候名单的家庭;2. 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年收入不超过10万元(3口及以下)或13万元(4口及以上);3. 产业园区公租房适用于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条件由园区管理机构制定;4. 京籍无房职工家庭,需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具备相应户籍和工作条件;等等。
专业解答1、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违规转租转借公租房,5年内不允许该家庭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含市场租房补贴)及共有产权住房。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