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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孩子由父母抚养,我能向他人索要抚养费吗

董** 山西-晋中 子女抚养咨询 2021.03.05 08:10:40 366人阅读

你好,请问我孩子由父母抚养,我能向他人索要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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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方与他人通奸所生子女,欺骗丈夫为婚生子女的,属于欺诈性抚养关系,构成侵权,可以请求非婚生子女抚养费返还。如果非婚生子女为父母一方与第三方所生的子女,通常是女方与丈夫之外的人所生的子女,而由夫妻共同抚养孩子的,在这种情况下,丈夫一方请求返还抚养费的,会综合考虑具体情形的判断的,但是,如果已经形成事实抚养关系,就是说已经把此种情况下的子女视为自己亲生而抚养的,即使是为别人抚养孩子,通常事后也不能请求抚养费的返还。

2021-03-05 08:11:40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其不具备生活的能力。在法律上有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不论父母双方是否离婚,其对子女的抚养义务都不会改变。在夫妻双方离婚时,若没有协商好小孩的抚养问题,在判决离婚时,也会明确提出。离婚后,容易出现给抚养费的一方以各种理由不给钱,或者是玩“失踪”。接下来,律师将和大家分享离婚后怎么索要孩子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应该怎样索要呢(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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