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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子欠了一千块钱现在我走了,我要去报警吗

杨** 云南-红河 房屋租赁咨询 2021.03.03 23:35:39 1462人阅读

出租房子欠了一千块钱现在我走了,我要去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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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欠了出租房款一千七百块欠,现在走了,房东不会报警,因为这是经济纠纷,警方不介入经济纠纷的。【2】房东是有房客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房东在乎房客拖欠的房租,一般情况下,会带着证据去房客户籍所在辖区房客的,要求房客还款1700元。【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2021-03-03 23:37: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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