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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保金5% 在合同中有规定吗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原则上采用上述第(1)种方式、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双方约定的其他扣留方式,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有以下三种方式,在此情形下,发包人应同时退还扣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工程价款.3。发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结算合同价格的5%:(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如承包人在发包人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28天内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
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一般为5%)由建设单位(业主)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计算利息。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一般为十二个月)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建设单位(业主)应及时向施工企业退还工程质保金(若缺陷责内出现缺陷,则扣除相应的缺陷维修费用)。
专业解答拖欠劳务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劳务费。劳务费纠纷,适用债权债务纠纷的解决。
专业解答若是在法院判决下来后,欠债方一直不给钱不执行判决结果,这其实是违法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当事人的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封应该查封的资产的。工程质保金是施工单位压在建设单位用于维修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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