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你自己的钱,不是偷来抢来的,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一分钱也是钱!
二、打官司伤和气,费神耗时,通常认为上了就是彻底撕破脸面了。
上述二个观点,都有道理,怎么看怎么想,全在于你个人。如果对方欺人太甚,那就有必要费神耗时地弄个明白,让他知道天下还有讲理的地方,他不要脸你也不必顾及他的面子了。如果朋友之间,还不到这种程度,不妨再等等。
至于,案件受理费,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最终由败诉人承担。如果你有借条之类的,必胜无疑。如果你有对方帐号之类的,时或前,直接先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冻结对方的银行存款,胜诉后,就可以划拨到位了。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明确要求,原告在启动诉讼程序时必须递交完备的起诉状,并且该法典还明确指出,人民法院有责任确保每一位当事人的起诉权得以充分行使。当起诉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人民法院应该依法受理此案,并且需于收到起诉状后的七个自然日内正式立案并书面通知涉诉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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