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吉林法律咨询 > 吉林市法律咨询 > 吉林市人身侵权法律咨询 > 我的公司股票转让了,我可以把它转让给别人吗

我的公司股票转让了,我可以把它转让给别人吗

胡** 吉林-吉林市 人身侵权咨询 2021.02.26 12:03:47 387人阅读

我的公司股票转让了,我可以把它转让给别人吗

其他人都在看:
吉林市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吉林市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你好,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因前款第
(一)项至第
(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
(二)项、第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一款第
(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因此在你的情况下,你们公司是不能收购你的股份的。

2021-02-26 12:04:47 回复

  本案,处理起来是有些难度,但并非楼上所言的那么的艰难,只要合法的利益,都将受到法律的保护!以下,是我基于个人和法律的角度,对本案提出的解决策略:  按《公司法》第38条第1款第2项规定“董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其报酬由股东会决定”;  第47条规定“董事会决定公司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而大股东、总经理的提成也属于报酬范围内的事情,决定权不在于他一个人,而在于股东会和董事会,当然,具体怎么决定,由公司章程予以规定。  另据第148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149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的便利为自己谋取违反忠实义务的利益,其违规所得收入应归公司所有。”  第150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该大股东(估计也是董事长)兼总经理擅自制定自己的个人提成,已构成侵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按公司法的规定,应当追缴其违规所得归于公司,若累计违规所得达到3万元,则构成违反刑法第条的侵占公司财务罪,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救济策略如下:  1、提议召开股东会,罢免该大股东的董事,并要求其偿还违规所得(注:股东会表决权按所持有的投资额比例);  2、若该大股东以所占60%表决权否决该提案,则:  3、召集董事会罢免该股东的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并要求其偿还违规所得(注:董事会表决权一人一票);  4、若因公司章程的原因,以上动作均不能撼动该大股东,则:  1)任何小股东向监事会提出书面请求要求监事会向人民提讼;  2)若监事会不履行职责,或逾期三十日未提讼,或情况紧急、不立即公司利益将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股东有权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提讼,请求人民判令该大股东的违法所得收归公司,并赔偿你所遭受的损失;  3)以上的诉讼作为民事诉讼受理后,若发现该大股东涉嫌侵占公司财产,应转为刑事案件进行处理,按《刑法》第271条“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3万以上则构成数额较大,近二十万以上可以构成数额巨大);  4)若转入刑事诉讼,你可以以受害人的身份向人民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该大股东的违法所得,收归公司,并承担对小股东的赔偿责任。  届时,只要你将公司基本资料、章程、该大股东未经股东会决议的收入、提成标准和财务凭证等证据提交,则胜券在握。  简单总结一下:该大股东,经过如此程序,必然会被判以法律的后果。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