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网上开设赌场罪盈利十万元
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第四十四条[开设赌场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
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解释详情
[刑法条文]
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体什么情况呢?欢迎通过平台联系本律。
您好,请问这个钱是赔给谁呢?如果是公安或者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如果不配合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如果是民事赔偿,如果拒不还款,可能被加入失信名单,被限制高消费等。您方便来电跟我说一下具体情况吗?我可以详细为您解答。
2021-02-26 10:03:38 回复
退赔,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如果是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 30%以下;
(2)仅部分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 20%以下;
(3)全部或者大部分赃款、赃物被当场查获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4)主动提供线索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赃物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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