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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戊、名自然人的名称和公司名称?

吴** 重庆-涪陵区 公司设立咨询 2021.02.25 04:31:10 379人阅读

甲、乙、丙、丁、戊、名自然人的名称和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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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公司法规定。公司法第50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2,公司法规定:执行董事、董事长、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所以,法定代表人是甲。
3,符合,公司法第50条规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4,符合法律规定。公司股东在转给股东之外的人股权的时候,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所以,需要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5,不具有。发行公司债券,需要批准。

2021-02-25 04:32: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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