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4、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5、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7、劳动解除或者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专业解答左跟骨粉碎性骨折工伤能评定为10级。员工在因工作的原因导致受伤后,用人单位需要及时的协助其办理工伤等级和工作能力等级的鉴定,并依照专业机构鉴定的最终结果向员工支付一次性的工伤赔偿。
专业解答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凡符合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髌骨、跟骨、距骨 下颌骨、或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 根据上述标准,和其他工伤法律条例规定,工伤骨折构成10级,如有内固定的可评到9级。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