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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因为重大工作失误造成受伤,公司要赔偿吗?

贾* 黑龙江-伊春 工伤纠纷咨询 2021.02.21 00:49:21 494人阅读

工人因为重大工作失误造成受伤,公司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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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行政法规、故意受伤为自伤自残、第十五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你说的故意造成医疗事故构成伤害罪,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完全由医疗人员个人承担刑事责任责任和民事赔偿。2,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3。具体需要根据所作的伤情鉴定结果而定。医疗机构可酌情予以救助补偿:(三)自残或者自杀的,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常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因劳动者失误原因所致的,可以协商赔偿。工厂不需赔偿

2021-02-21 00:50:21 回复

你好,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医患双方及卫生行政部门在委托鉴定时需提供:正式委托书;相关材料(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时提供);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书复印件(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交纳鉴定费的收据。  医鉴办收到委托后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如下:  一、受理  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等;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6个小时)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相关资料;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组成鉴定组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20天之前,通知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  双方当事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之前,要求专家回避的应说明理由。  三、组织鉴定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不影响鉴定的进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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