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土地罪,土地证明是否需要重新认定
一般是农业技术部门。也可以由农业、环保等专业技术部门共同组成鉴定机构。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根据最高法解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上、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因此,应根据被毁坏耕地的具体情况,委托农业,或林业,或环保等专业机构进行技术鉴定。
2021-02-13 13:13:57 回复律师解析 具有“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等八种法定加重处罚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应当根据抢劫的次数及数额、抢劫对人身的损害、对社会治安的危害等情况,结合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程度,并根据量刑规范化的有关规定,确定具体的刑罚。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一般应并处没收财产。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