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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数量巨大”,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数量特别巨大”,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因此非法收购滥伐林木罪也是分情况的。
2021-02-08 12:47: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