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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撤销房屋备案的条件

宋** 湖北-恩施 二手房纠纷咨询 2021.02.08 08:28:13 372人阅读

山东济宁撤销房屋备案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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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规定不同,以石家庄为例:
一、符合下面条件的可以撤销: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以下简称“买卖双方”)已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2、因购房人死亡,继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3、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生效司法文书认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二、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1、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申请表;
2、购房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合同签订总份数),因故不能全部提交的,由当事人说明原因,在石房网站声明作废;
4、其他证明材料。

2021-02-08 08:29: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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