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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不是建制镇范围内不需缴纳吗
土地使用税与耕地占用税的分别点是,耕地占用税是在全国范围内,就改变耕地用途的做法征收的税,是一次性征收的;而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就使用土地的做法征收的税,是按年计征的。由于在征收中这两种税有部分重合,为避免对一块土地同时征收耕地占用税和土地使用税,在限定上作了相应的衔接。即对新征用的耕地,凡是交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准许之日起满2年后才征收土地使用税。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不包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禁止参保人员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对于同时领取待遇的,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应予以退还;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或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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