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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概念及经济赔偿

黄** 黑龙江-齐齐哈尔 合同效力咨询 2021.02.06 11:57:19 349人阅读

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概念及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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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及赔偿(1)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2021-02-06 11:59: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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