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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买卖柴油的立案标准

李** 安徽-滁州 消费权益咨询 2021.02.05 20:22:03 8536人阅读

储存买卖柴油的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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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柴油属于国家专营产品,不能私人买卖。即便是在家储存,也有量的规定,一次不可以超过1000升,而且需要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备案登记须提供的材料:
1、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2、安全评价报告。
3、油品供应证明(即购油的发票或货运单)。
4、客运或货运的专业运输车队或机关企事业单位用车的,须有清单并附行驶证复印件。
5、需自用柴油的厂矿,工地购油,须有当地经贸部门现场核实的用油数量意见书。
6、厂矿、工地用油的单位还须有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并提供详细运油路线。私存、私卖汽油、柴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根据《消防法》第6
1、62条规定,可以对私存的场所实施临时查封、责令停业,并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并处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2021-02-05 20:23: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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