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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受伤了,派出所不给报警,我要去派出所报案吗?
如果致人轻伤逃跑,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局应当立案侦查,并且网上通缉。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解答如下, 你可以直接拨打110投诉,因为110不仅是报警电话,也是警务督查的举报电话。你也可以直接向所在地市公安局的警务督查部门投诉和举报,最好是要记住有关警察的警号,不能记住就提供详细的当班值勤时间和地点及体貌特征。如果再没有人管,还可以向纪委监察等部门投诉他们行政。 补充你的后续提问:一、你跟银行之间的问题属民事纠纷,可以向,按民事程序走。二、你去报案,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属行政,与前面是两码事。忙不是理由,立案是无条件的,是法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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