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不需要的。财产继承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的合法财产的权利。继承权与一般财产权不同的是,继承权与继承人的人身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具有明显的人身性质,权利优先于一般财产权。作为特定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只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与配偶无关。配偶没有继承对方父母遗产的权利,因此也不享有对此财产的请求权。配偶作为遗产的承受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遗产,另一方无权干涉。配偶放弃继承遗产的行为虽然会影响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多少,但这只是配偶对自己权利的处分,是合法行为。对遗产的接受与放弃是继承人独享的处分权,他人不得干涉,所以另一方无权要求其配偶放弃继承要经其同意。
2021-01-08 19:29:37 回复专业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若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健在且无争议,则共同分享遗产;若第一顺序继承人死亡或放弃继承权,遗产归第二顺序继承人,如兄弟姐妹、祖父母等。抚养责任较多的人也有权获得适当遗产。分配比例可协商或法院裁决。有有效遗嘱则按遗嘱指示分配。
专业解答在老年人无配偶及子女时,其财产由直系亲属如父、母、叔、伯、舅、姨及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法定继承。但如老人已制定遗嘱并公布,则按遗嘱指定的方式分配遗产,无严格时限要求。
专业解答财产继承权是公民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合法继承其财产的权利。与财产所有权不同,继承权与继承人的人格尊严紧密相连,具有鲜明的人格属性。因此,每个继承人在选择是否接受或放弃继承权时,只是对自己权益的处置,与配偶无关。
专业解答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配偶离世后,配偶之父母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其遗产继承权并不自动归属于已故配偶的继承人。因此,配偶本身无权继承父母的遗产。然而,若配偶的父母在配偶之后去世,且配偶的子女或直系晚辈亲属仍在世,他们则有权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继承外祖父母或祖父母的遗产,从而保障血脉相连的家族权益得以延续。
专业解答在大多数情况下,儿子离世后,其配偶通常没有直接继承父亲房产的权利。但如果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公公或婆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根据法律,他们有权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参与财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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