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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确权评估后房产部门还要评估?

138****2678 上海 遗产继承咨询 2017.02.01 13:28:11 1303人阅读

房产遗嘱公证继承确权时已经由公证处作过评估,因为是两人共同继承(99.5与0.5),现在房产部门换新房产证时,一方将持有0.5无偿赠送对方,请问:房产部门还会弄一次评估?尤其是收费评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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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时间近的话一般不需要重新评估。

2017-08-02 12:52: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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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取继承人继承,有放弃的就签署放弃继承协议,一起签字按手印,做公证,
取得公证处,被选定继承人到房管部门办理继承住房过户,办理继承人名字房产证,
此时,住房确权,属于继承人所有,继承人可以自由处置这房子,可以卖掉,自己住,抵押,赠与他人。
所以,你的情况,单独一位继承人,没有办理继承过户,私自入住,其他继承人可以起诉你,维护自己继承权益。

2019-03-03 10:02: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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