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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原件丢失,复印件还能作为审判证据吗

谢* 四川-乐山 行政诉讼咨询 2020.12.25 08:56:51 406人阅读

发票原件丢失,复印件还能作为审判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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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不能使用复印件书证、物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书证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如毒品犯罪分子进行联络的往来书信;犯罪分子涂改的单据、账本等。物证的特点是,不具有任何主观的东西,而只以其客观存在来证明案件的事实。对物证必须妥善地加以保管,以保持物证的原有的形态。如果不能保持原来形态或者物证有可能灭失的,必须采取措施予以保全。

2020-12-25 08:57:51 回复

住院发票丢失了可以去医院补发票复印件,加盖医院印章,医保还是能报销的。1、一般医保是在住院或者就诊时就应该出具,但是发票丢失了可以补的,医院留存的那张发票记账联,复印一份,盖上医院财务章或者发票章,你再拿到报销单位去报销。你拿着这个复印件直接去社保问一下,肯定有其他人也有过类似的情况。问下社保都是怎么处理的。你按照他们的要求去准备,然后交给单位。2、发票丢失后的处理方法:(1)发票丢失了可以补的,只要拿出医疗保险卡就可以了。(2)记得发票编号就可以去医院补打发票的,去医院出示你的处方,还有医疗保险卡身份证就可以了。(3)加盖医院印章的发票存根复印件应该也是可以的。3、财政部卫生部《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73号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取得门诊医疗收入和住院医疗收入,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医疗收费票据,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或收费专用章。医疗机构不开具医疗收费票据的,付款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开具医疗收费票据时,应当全部联次一次、如实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医疗退款等原因作废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全部联次,不得私自销毁。扩展资料一、单位医保报销办理材料:1、医保卡;2、门急诊病历本;3、处方;4、费用总清单;5、出院诊断证明书;6、出院小结;7、住院病历复印件;二、医保报销流程如下: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和医生入院安排,先缴纳住院押金住院。出院时,到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费用结算。然后将住院单据、收费单据、参保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到所属经办医疗机构进行报销。三、医保报销比例:1、前提条件:起付标准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部分2、在职职工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院93、一级医院88、二级医院86、医院843、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院96.5、一级医院94、二级医院93、医院924、其余费用由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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