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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文,求提供。

王** 湖北-黄石 合同效力咨询 2017.01.20 10:35:26 11174人阅读

我们小区的物业不负责任,不按合同处理问题,业主和公司一直存在纠纷,现在物业公司起诉我们业主,所以我们想要提交相关的答辩状,问一下大家,可以提供相关物业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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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人:***,男,**岁,住所地为长沙市雨花区***小区*区*栋***房。
答辩人就长沙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答辩人物业管理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一、原告不能按照物业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违约在先。
原告主要存在以下违反物业管理协议的行为:
1、原告开展管理经营活动时,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获取不正当收益。
根据原告被告双方于20xx年9月6日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第一条第1点约定“甲方……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获取不正当收益。
事件
一:被告于20xx年7月对房屋进行装修,在装修进场前到物业公司处办理了有关手续,交纳了装修保证金、公用设施使用维护补偿费、装修垃圾清运费。被告于20xx年8月上旬按物业公司规定的标准在香樟路一不锈钢制作站制作了不锈钢防护窗,上午九点左右被告和安装人员运护窗进入小区时被保安堵住不准进入小区,同时被堵住的还有B区一位业主,保安不能告知理由,只说在外面做的不能进入安装。10点左右,我和B区那位业主找到物业公司讨要说法,当时是*经理接待的,答复是要求我们每户交纳60元管理费才能进入,我们要求提供交费的依据,原告不能提供,并说如果是在洞井路边(A区6栋东头洞井路对面位置)那家制作店做的就不要收取,被告和另一位业主都不同意,B区那位业主打电话请来了政法频道的记者,要求物业公司就此事给出理由,物业公司不能给出合理的说法,但坚持让保安不让被告的护窗进入。11时左右,正在僵持时,洞井路边那家不锈钢店的老板出现在物业公司,说只有在他那做的就不用交管理费,不在他那做的肯定装不了,当时另一位业主的老母亲在场,听到这时情绪非常激动,突然倒在地上。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的保安才默许被告和那位业主的护窗进行安装。原告的这种行为耽误了被告的时间,给被告造了一定的经济和精神损害。
事件
二:20xx年10月,被告到物业公司办理安装固定电话和开通有线电视业务(这两项业务当时由物业公司代办)。被告知只能安装铁通电话,安装费是300元送话机一部。而当时铁通公司对居民安装电话实行免费(即预存100至300元话费就可安电话并送话机一部),被告当时就跟物业公司提出安装费是不是作为预存话费,得到否定回答。然后被告到铁通公司香樟路营业厅咨询,要求在营业厅办理安装电话业务,营业员得知被告是住在***小区时,说只能在物业公司办理,不过一般的小区至少会把其中100元钱给业主作为预存话费(如***小区)。在这种情况下,被告只能到物业公司办理安装固定电话业务,但没有享受到任何把安装费作为预存话费的优惠。原告的这一作法给被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2、原告履行共用设施、环境卫生、交通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管理的义务时不及时或不到位。
原告被告双方于20xx年9月6日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第一条第3点明确约定“甲方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绿化、环境卫生、护卫、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的管理。”但是,原告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好义务。
事实
一:不及时维修电子对讲门。20xx年上半年、20xx年上半年,被告所在的单元电子对讲门出现故障后,业主到物业公司反应后,原告没有及时维修,两次都过了近三个月才维修好,给业主的生活带来不便并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业主平时都是进门后门自动关上,来客人时可以在自家房内控制开门,电子对讲门出现故障后,原告迟迟不修复,致使电子对讲门形同虚设。由于被告是双职工,夫妻每天很早就外出上班,晚上六点以后才到家,电子对讲门不能正常工作,担心自家被盗,来客人时每次都要从三楼走到一楼去开门非常不方便。被告和其他几户业主多次到物业公司催促其抓紧时间修复,但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答应就会修好,但迟迟未修。在20xx年上半年,被告找到物业公司负责人,要求物业公司要尽快把门修好,当时的负责人竟说不及时修好业主拿物业公司没办法。在电子对讲门没有维修期间,被告家于星期天的上午10点左右有小偷撬锁入室,所幸被告岳母、妻子在家,被告为了提高安全系数,只得花260元请李文锁城的师傅上门更换了自家防盗门锁芯。
事实
二:长时间不能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也不到位。
依据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管理协议》,原告应当保障消防设施设备运转正常。被告与20xx年10月入住到***小区,发现本单元楼梯间每层楼的消防栓没有连接管,消防设施无法正常使用,这种状况持续到20xx年才改变。但是,不知何时所有消防栓的铁门没有了,造成被告和其他业主担心小孩去玩耍有危险。原告没有履行好该项法定义务,整个房屋的消防安全得不到保障。
  事实
三:没有向业主开放公用停车场停放小车,而是出租经营,也没有指挥车辆有序停放。原告被告双方于20xx年9月6日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第一条第3点明确约定原告“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交通秩序,疏导、指挥车辆行驶和停放。”原告对没有车库的业主停车每月收费90元,在A区8栋和7栋之间,地面没有划停车位,也没有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指挥车辆有序停放。物业公司没有向业主开放位于A区9栋西侧的地上公用停车场,只是把其中很少一部分有偿提供给业主停放电动车摩托车,把公用停车场的大部分场地出租给个体经营户开为社区诊所、休闲按摩地所、南食店等。这些原因导致小区车辆经常无序停放在楼下人、车必经通道上。由于被告所在单元下面的车库过去几年是做菜生意、现在是做水果生意,店外经营,在过道上经常停有车,导致被告及家人通行不便,常常要绕道通过。被告的私家车也经常不便通过,也不好停放。
事实
四:楼道等共用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工作不到位。原告被告双方于20xx年9月6日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第一条第3点明确约定原告“承担本物业区域内……楼道等共用公共区域卫生的清扫、保洁……。”被告所在单元楼道由于物业公司的工作不到位,门上和门旁的墙壁上贴有小广告和盖有大量电话的广告章,物业公司对这种情况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解决。20xx年至20xx年被告所在单元一楼西头第一个车库是做菜生意,卖肉卖鱼卖家禽,春夏秋三季的大量的蚊子聚集,从一楼经过时常有异味,物业公司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劝阻。
3、物业公司对保安人员的管理不善,长期影响被告及家人的正常休息。
由于物业公司在A区9栋一楼办公,正对被告的主卧室。在20xx年到20xx年间,经常在夜间12点之后听到保安的大声说笑声,甚至叫喊声,被告及家人常在深夜被吵醒。20xx年下半年,被告的妻子怀孕,医生建议在家静养保胎。在深夜被保安大声说话声吵醒后,被告及妻子多次起来通过窗户提醒保安尽量小声讲话,经提醒后有时好一些,有时保安并不接受,甚至还说“你睡你的觉,我讲我的话”。针对这种情况,被告向物业公司反映情况要求物业公司对保安进行教育管理,但是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20xx年才有改变。
4、原告并未按照《物业管理协议》第一条第7点的约定每六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的收支情况。
5、被告所在小区至今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的正当权益得不到诉求、维护和保障。
二、答辩人主张先履行抗辩权,在原告纠正错误履约行为前,有权拒绝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因原告不能适当履行物业服务义务,给答辩人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并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被告才从20xx年1月起停止交纳物业管理费。根据合同法有关于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在原告没有恰当履行物业服务义务之前,答辩人有权拒绝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长沙市**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
以上内容即为一份物业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7-01-20 10:51: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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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人:
答辩人就物业管理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1、起诉状所述“原告按约履行了合同,被告却没有按合同约定给付相关费用”,这与事实不符,答辩人不同意这样的说法,事实是这样的:
原告没有按约履行合同在先。合同第1页第一条甲方权利义务中明确写明“根据本协议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合同第3页第二条对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做了解释,包括楼梯间和绿地。而本人所居住的花园号楼南面的公共绿地已成天然的停车场(照片为证),经多次想物管反应,未果。其次,本人所居住的单元,从上至下多处楼梯间墙面损坏(照片为证),尤其本人居住的楼,门前墙壁毁坏严重,已有2年多的时间,期间数次向物管反映,未果。以上事实表明,本小区物管没有按约履行合同在先,而不是“原告按约履行了合同,被告却没有按合同约定给付相关费用”。
2、事实并非原告起诉状所述“经催要未果”。今年,在原告起诉前曾上门要过物业管理费,前后一共3次,有两次有同一负责人在场(据了解是主任),从第1次物管上门收费从起,本人及家人就向其反映四条同样的问题,
一是门口的楼梯间两年多无人维修
二是车库门前不时有汽车甚至是非小区业主的外地牌照汽车乱停乱放,多次是本人停在花钱购置的车库的汽车不能出库,耽误本人及家人的时间
三是本人车库门前卫生状况太差,杂草丛生,无人问津四是车库门前有相邻饭店私搭乱建的出烟通道损坏,夏天恶臭严重,不能靠近。来访的物管人员也做了记录,本人要求原告当庭提供访谈记录。本人清楚的记得,第3次物管到访后,本人明确表明,只要解决上述问题,本人立刻缴费。但时隔1个多月,物管没有任何答复,连起码的举手之劳拔草也没有兑现,足以表明物管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而不是起诉状所说的“经催要无果,无奈诉至法院”。此外,在毫无沟通的前提下,一纸诉状将本人告至法院,本人及家人极不不赞成物管的这种做法,保留提出异议的权利。
3、对于物业的管理水平和资质,本人提出疑义。理由如下:
一,每次,本人遇到汽车停在车库不得出去的情况,均会找到值班保安,遇到素质差的保安,答复“汽车出不来,我也没办法啊,我也不知道是谁家的车”有时“幸运”,碰见素质高的值班保安,责任心强,但也只能到楼下叫喊“谁家的车”种种,并不能快速解决问题。随后,本人也向保安建议,要在门口进行出入车辆登记,起码记录车牌号以及车辆归属业主的住址、电话。可至今,“无主车”的事件还是时有发生。
二,就是眼前是事情了。本应诉通知书等文件的快递上,居然写错了业主的电话号码。这对于“做最有潜力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差距太大。本次快递上的邮戳是8月15日,时逢全家人出去旅游,8月12号下午出发,直至21日(周日)晚11时才到家。昨天,也就是22日中午11时20分左右,法院法官上门说找业主,请下午2点30分在法院东门口等。直至昨天下午2点30分,本人才看见通知书,试问,如果本人旅游回来再晚两天,贵方如何通知!为便于管理,物管应该对业主的资料有起码的了解、收集、掌握、存档,以便及时通知业主有关事项,而且,物业管理合同上,物管公司的义务里也明确写明“建立健全的物管管理档案资料”。
三,在物管第3次上门收费之后的一个深夜我家被盗,经济和精神都受到较大损失,感觉住在这个小区不安全,随后便在派出所报了案。同时找到物管想看监控,帮助公安破案,物管说监控不带红外线功能,夜间不起作用,还说正在和开发商交涉,请问1个多月过去了,有结果没有。
四,小区里大多数面朝西的门面房都开了后门,直接影响小区的安全,还有小区乱停车的问题,请问物管作何解释。合同第4页,对物管的服务质量,包括房屋外观、环境卫生、绿化、车辆停放秩序等有明确的要求,请问,物管做的如何。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我们不是只有交钱的义务,也有享受服务的权利,不谈优质服务,起码是合同规定的物管不是只有收费的权利,也有按合同履行服务的义务。
基于上述理由,本人要求原告涟水县物业管理公司撤销将本人列为被告,同时对本人曾三次向上门收费物管人员提出的要求做出答复。
在实际进行答辩状陈诉一般都是代理律师来进行,不过作为当事人一定要配合好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0-12-17 23:32: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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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民事上诉答辩状范文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答辩人:陈某,男,汉族,1980年12月7日生,住址:石家庄市长安区街
答辩人因与本案上诉人贺某土地使用权确权纠纷一案,现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答辩如下:
一、一审认定事实正确,上诉人称一审认定事实有误没有任何依据。
上诉人称2006年7、8月份,其通过中介与被上诉人把位于长安区街6号的房产卖给被上诉人,约定房款173000元,上述事实在一审判决书中得到了确认,并无对事实认定错误,至于上诉人称被上诉人要把缴税凭证给上诉人,且被上诉人擅自修改房款等,纯属无中生有,且也不属于本案争议焦点。另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也未能说明一审认定事实中错在何处,所以,上诉人认为一审认定事实错误的上诉理由不成立。
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对土地使用权有明确的约定。
在被上诉人向一审提交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第三条即规定“甲方将房产移交给乙方时,该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因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当初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对土地使用权进行了明确的约定。
三、上诉人称一审超出被上诉人诉讼请求作出的第二项判决违反了民事审判不告不理原则是无效的,该理由不能成立。
一审人民在开庭审理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判决上诉人协助被上诉人办理过户手续是确认该土地使用权归属理应包含的内容,因为既已确认该土地使用权归被上诉人,那倘若上诉人不配合被上诉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仅仅一审判决书中确认其土地使用权是没有实际意义的。
综上所述。原审人民认定事实清楚,判决合法、合理。请求二审人民依法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
答辩人:陈某
2011年7月19日。

解答如下, 答辩人:李,男,1963年7月12日生,住号。
被答辩人:吴,男,住广州市番禺区303房。
原告吴诉被告李、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为贵院受理,案号为(2013)穗天法民二初字第号。针对原告的,根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答辩人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答辩请求:
请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请在依法追究被答辩人诉讼诈骗的法律责任,予以罚款、拘留或者追究其诈骗罪刑事责任的同时,判令被答辩人赔偿答辩人损失包括律师费8000元、误工费3000元、交通费1000元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答辩人已分十次向被答辩人足额支付借款本金40万元及高额利息108200元,共计508200元。《个人借款协议书》中答辩人的还款义务已经履行完毕,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了结。
答辩人与韩华(系答辩人之妻)曾分十次向被答辩人还款共计508200元,于2011年4月7日还款12000元、5月30日还款12000元、6月2日还款12000元、7月6日还款12000元、8月2日还款12000元、9月2日还款12000元、9月14日还款200000元、10月12日还款 82000元、11月4日还款6000元、12月13日还款225500元,以上共计508200元,包括本金40万元及利息108200元。
被答辩人在广州发放高利贷,并以此为营生,专门从事不法勾当。本案中,答辩人因为资金周转问题,的确曾经提出向其借款,但被答辩人在交付借款时提前扣除了几万元的高额利息,答辩人真正借到手的现金远不及40万。然而因为急需资金,答辩人也只好忍气吞声。事后依然按照协议约定的40万元还款,并支付高额利息达 108200元。在还款完毕后,答辩人曾多次要求被答辩人返还借条,被答辩人起初只是说回去找找,后来就干脆说找不到了,答辩人心中虽有疑惑,然而也无可奈何,同时自以为已经还款了,借条返不返还都没关系。岂料被答辩人在已经收到全部借款本金40万元及高额利息后仍贪心不足,反咬答辩人一口,利用答辩人的一时疏忽将未曾要回的借条恶意提讼,意欲讹诈答辩人,朗朗乾坤,法治社会,被答辩人如此胆大妄为,着实令答辩人寒心!
综上所述答辩人已足额偿还曾于2011年3月1日向被答辩人所借之款项及高额利息,而今其又以此为由要求答辩人还款,毫

您好,针对您的抚养费纠纷答辩状范文问题解答如下, 答辩人:
姓名:______身份证号:_____民族:_____
住所:____________电话:___
因____________诉我_________一案,答辩如下:
1,说明离婚时就抚养费达成的一致,强调多年以来一直支付抚养费而且考虑到物价上涨和实际开销,一直在增加抚养费的给付的情况。
2,简单说明自己的经济状况和子女、老人的家庭负担,说明承担过重不合理的抚养费有困难。同时说明前妻的家庭收入情况(既然对方已经调查了,这个需要也需要找律师调查)。
3,前妻阻碍行使探视权的情况(如果有),在子女教育中对自己的对立仇恨情绪情况。在直接抚养子女的过程中产生了大量非必要的费用。
4,表示自己会按照法律要求,履行抚养义务。但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合理无法接受,建议合议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予以驳回。)
答辩是针对对方诉状列明的诉讼请求和依据的事实进行的,我看不到对方的诉状,因此写答辩状就是无的放矢,建议把对方诉状的诉讼请求、事实依据和主要证据列出,这样就可以有针对性地答辩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人民
答辩人:_______(手印)
____年__月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_份。
注:答辩理由应陈述状中与事实不符,证据不足,缺少法律依据等问题,并列举有关证据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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