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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结婚后,我将房子赠与弟弟的,这样是否属于夫妻

付* 内蒙古-兴安盟 房屋买卖咨询 2020.12.09 03:17:56 326人阅读

姐姐结婚后,我将房子赠与弟弟的,这样是否属于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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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1.如果被继承人并没有明确规定他的遗产只归夫妻一方所有,那所继承的遗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十八条如下: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0-12-09 03:19: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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