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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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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出轨,净身出户,有法律效力吗

李** 安徽-芜湖 离婚咨询 2020.12.08 18:08:05 325人阅读

男方出轨净身出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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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对双方婚内财产或婚前财产的归属方式进行约定。因此,婚姻保证书具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但这不等于其一概有效。
以下三种情形写的婚姻保证书,一般认为是无效的:出具人在被胁迫下签署有关抚养权归属的内容无效剥夺人身权利的内容无效。
一般尊重当事人的有效约定,但如财产的处分明显失衡,也可适当调整。比如有时可支持“净身出户”承诺,但如过错方因此将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也可酌情保留其一定财产份额。
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话,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约定,出轨的一方放弃所有财产,法律也是允许的。
如果是去离婚的话,以下四种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损害赔偿的金额要与损害后果相适应,在司法实践中,赔偿的额度一般也不会太高。因此,除非出轨的一方自愿净身出户,否则则很难让对方净身出户。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020-12-08 18:10: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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