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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是国企吗?
国有企业具有一定的行政性。由于历史原因,国有企业的分类相当复杂。对于中国的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投资或持股超过50的即为国有企业。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划分,国有企业分为企业(由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和地方企业(由地方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对于个别企业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较为特殊,归属于直属管理,这些企业属于正部级。这样简单的说一下:国企的下属单位有三种:一种是全资子公司,肯定是国有企业了二种是控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或是控股最大的一方,叫控股国有企业或是绝对控股国有企业。三种是有一部分股份,有的甚至低于百分之十,这样的叫国有参股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属于非法解除,应该依法赔偿。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应申请劳动仲裁或依法举报,赔偿金计算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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