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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已过户,房子是二次协商,法院能判不离吗

刘** 江西-抚州 房屋买卖咨询 2020.12.06 15:59:06 390人阅读

离婚后房产已过户,房子是二次协商,法院能判不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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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给夫妻双方6个月的冷静期,但是夫妻感情并没有和好,已经
第二次到来,那么可以视为夫妻感情肯定出现了问题,不然谁也没有轻易到来打官司。基于这种判断,第二次离婚,
判决离婚的可能性非常大。即使对方不肯同意离婚,综合案件情况,可以强制判决夫妻离婚。但也要符合婚姻法感情却已破裂的情节。
【法律依据】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020-12-06 16:00: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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