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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53条第一款的处理方法

唐* 湖南-益阳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0.12.05 07:43:21 445人阅读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53条第一款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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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规定。

2020-12-05 07:45: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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