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安康法律咨询 > 安康税务诉讼法律咨询 > 地税附加税怎么做分录

地税附加税怎么做分录

张** 陕西-安康 税务诉讼咨询 2020.12.03 23:50:53 488人阅读

地税附加税怎么做分录

其他人都在看:
安康律师 税务类纠纷律师 安康税务类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解答如下, 增值税未达到起征点,月末或季末时不要计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财会〔〕24号规定: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即:小规模纳税人平时取得销售收入正常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借: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贷:营业外收入需要提醒的是,月末或季末时不要计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020-12-03 23:51:53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税务类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