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商标异议答辩并不是驳回复审,因为商标异议答辩是商标异议案的被异议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异议理由以书面的形式进行辩驳的法律行为,而驳回复审是国家商标局以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为由,驳回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请人不服国家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审引起的冲突。
专业解答原异议人应当在收到商标不予注册复审答辩通知书以及商标不予注册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书面答辩理由和相应证据材料。原异议人应该按下列顺序提交商标不予注册复审答辩所需的材料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商标不予注册复审申请后,首先进行形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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