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楼地下停车场的地下车库是不是属于业主的??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如果开发商未将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计算到共摊面积中;也未承诺无偿提供地下车库;同时也未将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进住宅开发成本之内,则所有权应归属于开发商。但是即便如此,开发商也不能把车库出售给任何非业主。如果按建设规划要求,开发商必须为小区业主提供车库,则开发商只能将车位在出售住宅时一同出售给小区内的业主所有,此时,出售所得价款应归开发商所有。
律师解析 车停在地下车库被水淹了,谁负责如下: 1.自然灾害造成的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公司应该按约定负责赔偿。 2.如果物业公司疏于防范,没有尽到必要的注意或者管理义务,导致车辆受损,需承担责任。但若是不可抗力因素,则不承担责任。 3.如果因为排水系统无法满足排水的需要,导致地下车库进水汽车受损,则开发商可能也需要承担责任。
律师解析 如果在地下停车场有安装充电桩,有相应的消防安全设施,则可以进行充电。但不允许私自建充电设施,地下停车场属于人防工程,建设和使用标准较为严格,不能私自改建。同时,消防部门也对各小区地下停车场有着严格的要求,消防安全影响因素有很多,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整个消防安全系统受到巨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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