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沈阳法律咨询 > 沈阳宅基地法律咨询 > 怕是快不行了,我想请问一下南昌律师关于农村宅基地房屋的继承问题,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是怎样的啊?

怕是快不行了,我想请问一下南昌律师关于农村宅基地房屋的继承问题,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是怎样的啊?

吴** 辽宁-沈阳 宅基地咨询 2016.12.24 10:15:18 171人阅读

我奶奶重病,怕是快不行了,我想请问一下南昌律师关于农村宅基地房屋的继承问题,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是怎样的啊

其他人都在看:
沈阳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沈阳征地拆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农村宅基地房屋的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2016-12-24 10:24:18 回复
咨询我

首先 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 你必须继承宅基地上面的房子之后才能拥有宅基地使用权  首先 要看老人是否有 遗嘱 如果没有 对于进抚养义务多的子女可以多分 剩下的平均分配 按继承法的继承顺序来说 如果老人老伴在世 他可以分一半 你进的抚养义务多 剩下的一半里面你分得也就多 甚至全分 但是你的姐妹也是进了一小部分抚养义务的 没理由不分到一点 你也可以要求余下两人分担医药费和丧葬费如果他们没有给老人生活费的话 你也可以要求赔偿 但是我觉得他们没有闹到撕破脸的地步你不要主动提出这个要求如果你想都要这份宅基地 你需要付给他们一部分赔偿金 详细的法律依据 土地法 遗产法 都说得很清楚农村宅基地房屋的继承问题,已经为你解答如上

2016-12-24 10:33:18 回复
咨询我

宅基地不是老人的财产,老人只有生前有使用权,法律上谁都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子是老人的财产,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房屋的继承大概就是这样

2016-12-24 10:18:18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民法通则、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征地拆迁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征地拆迁律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