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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和银行之间是借款合同关系;
2、按照《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因此,你负有偿还借款的义务 。
3、逾期不偿还的,则按照《民法通则》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你支付本金及逾期利息。
4、你可以与银行协商还款,也可以到应诉说明情况或提出抗辩意见。
5、不去,不影响会依法作出(缺席的)判决。
6、建议,主动应诉,达成满意的调解意见。
2020-12-02 09:42:3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