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没什么问题,论文是可以引用和借鉴的,但全盘抄袭就属于剽窃他人知识成果,也就是侵犯作者的知识产权,如果作者向法院提起知识产权侵权之诉,你就有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此外,来自校方的行政处罚也有可能判定论文不合格,无法授予相对应的学位等等。发现著作权被侵权怎么办 一、如果被侵权作品系职务作品,则作者应向所在单位查询单位是否许可了第三方使用该作品。 二、确认对方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作品合理使用的规定。 三、通过著作权集体组织或者中国版权信息网等途径查询相关方是否已支付了有关的使用费。 四、确认对方确系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或剽窃后,应及时固定侵权证据: 1、侵权作品在纸面媒体发表的,则应取得相应纸面媒体的原件;若无法取得原件,则应到图书馆取得加盖图书馆收藏章的复制件。 2、侵权作品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的,则应去任意一个公证处做相关互联网资料的证据保全公证;权利人可委托他人办理证据保全公证,但需要出具委托书并提交作者本人的身份证件原件。若选择互联网侵权资料的律师见证,则存在一定的诉讼风险。律师见证书的性质是证人证言,其效力远不及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五、可采取的维权方式1、与侵权者协商,要求其停止损害行为以及赔偿;2、申请版权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调解; 3、直接向法院起诉; 4、书面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可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1997年刑法设立了非法经营罪。论非法经营罪在特定时期非法经营罪的设立确实对社会和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由于刑法在制定非法经营罪时采用了特殊的空白罪状结合兜底条款的描述方式,自非法经营罪设立以来,随着相关立法和司法解释不断扩张,导致非法经营罪的调整范围不断膨胀。 刑法对非法经营行为的规制一直是学术上和实践中讨论的热点。学界对非法经营罪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刑法谦抑性原则等逐步有了统一的看法。但无论在学术研究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在关于非法经营罪的存废、如何合理限制非法经营罪的条款以及如何完善非法经营罪的缺陷还存在着一定的争论。使得非法经营罪成为刑法分则中受到争议最多的罪名。 刑法失去了明确性和可预期性,市场经营者无所适从。由于不明确哪些行为会被归为犯罪,经营行为就会踟蹰不前,影响经济的发展。为了限制非法经营罪扩张,在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刑法谦抑性原则的前提下,需从立法、司法两大方面进行完善。在立法上,立法机关通过设立单行刑法和刑法修正案拆分非法经营罪,并且把一般行政违法行为从非法经营罪中出罪。在司法中,司法机关在解释非法经营罪时应注意在遵守罪刑法定原则时,遵循体系解释和目的解释的原理,规范司法解释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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