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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何* 吉林-辽源 同居咨询 2020.11.21 18:49:51 466人阅读

我有一个姑姑,2000年的时候远嫁给了我现在的姑父,两人当时并没有登记。最近两人因性格不合、家庭暴力等原因闹分手,请问他们分手后同居期间的财产该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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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解除同居关系案件的处理,最核心的问题不在于同居关系本身该不该解除,而在于应当按照什么样的原则来解决财产纠纷。当事人起诉后,系根据民法中关于共有关系财产分割的原理对当事人在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

2020-11-21 18:54: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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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2020-11-21 18:50: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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