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 《继承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这里的遗赠人一般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鳏寡孤独的“五保户”老人,他们享有受其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扶养的义务。集体所有制组织,一般是指“五保户”、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五保户”遗赠财产的权利。
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自然村组经济实体。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自然有权接受遗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组织可能是法人继承法第三十一条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那么里的扶养人只要履行了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按照协议。集体组织可能是该公民所在的村或者村经济合作社,集体企业如果是与自然人签订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 《继承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这里的遗赠人一般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鳏寡孤独的“五保户”老人,他们享有受其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扶养的义务。集体所有制组织,一般是指“五保户”、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五保户”遗赠财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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