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董事长、执行董事肯定是股东,但经理却不一定是股东。
法人是企业的负责人,股东只是公司的资金投入者。在一般的公司管理中,法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力,而股东只是投资者,不能对公司业务进行经营和管理。在跟其他公司签合同时,只有企业法人签字才有效,股东不具备经营权。如果企业倒闭,企业的财产将由股东投资入股的份额进行分配,这时,法人只是经营者,不能对企业财产进行分配。
对于股东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其持有比例法律没有限制,可以是任意数额。
由于董事会是以集体决策的方式来对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事项行使决策权的,它所代表的是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长可以行使的职权是在这个基础上确定的。董事长是董事会这个机构的选举人、主持人,他只能是代表董事会行使法律授予的职权,并不是一个个人的代表,因此董事长的职权有: 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3、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行其职权。
1可以购买,法律上没有限制。<俯常碘端鄢得碉全冬户/>2但要看该购买行为是否存在恶意,主要是看否会损害公司利益及是否违反公司章程。公司法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包括公司法中关于公司章程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等相关规定,都是最大限度的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处分重大公司财产需要通过决议,股东或法定代表人不能滥用权利,股东有查阅相关财务信息及提请董事监事履行职责的权利,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讼。其实公司法的内容还是不多的,可以简单去看看及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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