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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利滚利是否合法?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利滚利是民间的讲法,在法律上被称为复利。关于私人贷款是否可以计算复利的问题,中国的法律尚未明确规定。到目前为止,法律仍然没有任何肯定或禁止。根据民法中“禁止法律,即自由”的原则,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计算复利:(1)是双方的真正协议 (2)不超过法律允许的最大利益。最高人民第六条“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款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能高于银行利率。当地人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专门管理。该地区,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类似贷款利率的四倍(包括利率)。超过此限额,超额利息不受保护。可以看出,复利的计算必须在“银行类似贷款利率的四倍”之内,否则将无效。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利滚利是民间的讲法,在法律上被称为复利。关于私人贷款是否可以计算复利的问题,中国的法律尚未明确规定。到目前为止,法律仍然没有任何肯定或禁止。根据民法中“禁止法律,即自由”的原则,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计算复利:(1)是双方的真正协议(2)不超过法律允许的最大利益。最高人民第六条“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款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能高于银行利率。当地人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专门管理。该地区,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类似贷款利率的四倍(包括利率)。超过此限额,超额利息不受保护。可以看出,复利的计算必须在“银行类似贷款利率的四倍”之内,否则将无效。
对于民间借贷“利滚利”是否合法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民间借贷“利滚利”是否合法为规范民间资本市场,2015年9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明确规定了复利认定和支持的具体标准。近日,日照中级金融庭审结了一起企业借贷纠纷,依据该规定合理支持了出借人关于复利的诉求。2014年3月7日,甲、乙双方订立借款协议一份,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企业经营,借款期限1年(自2014年3月7日至2015年3月6日),借款利率年息30%,到期后随本金一次性付清。借款到期后,乙方未还本付息,双方于2015年3月7日达成新的借款协议,将前期利息记入本金为1300万元,借款展期一年,利率不变。近日,乙方未履行新的借款协议,甲方于新协议到期后诉至,要求乙方返还本金1300万元并自2015年3月7日起按照约定支付利息。乙方辩称借款协议约定利息属“利滚利”,不应支持。民间借贷中的“利滚利”,又俗称“驴打滚”,法律上称之为复利,是指出借人将借款人所欠利息记入本金再行计算利息。由于其本金越高、欠息周期越长,回报率越高的特点,复利被民间资本市场所广泛采用。在传统观念中,复利与高利贷挂钩,人们一提及“利滚利”,必然联系到高利贷,又会认为这必然违法,不受司法保护。但现实生活中,借贷双方有些复利的约定,其利率标准较低,整个借贷周期算下来,利息不会超过法定限额,如司法不予支持,未免损害债权合法利益。日照中级金融庭法官认为:按照《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不予支持。
专业解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之规定,若借款合同中并未详细载明支付利息事宜,抑或对此项约定的表述含糊不清且各方未能达成补充协议者,则利息金额应根据当地或当事人的实际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市场利率等诸多因素予以综合考量后加以确定。具体而言,针对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行为,若无明确约定利息事项,则可视为无息借款。
专业解答针对涉及民间借贷利率争议的诉讼维权活动,主要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重要条款第二十五条。此项法规明确指出,当出借人事先提出按照合同约定向借款方收取利息时,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然而,若双方对利息比例的约定超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范畴,那就不被认可和执行了。
专业解答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之规定,民间借贷所涉利息须遵守国家关于利率方面的相关规定。若借款合同时未就利息支付作出明确约定,亦或是约定模糊且各方未能达成补充约定者,利息则应依据借款人所在地或双方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市场利率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与确定。针对自然人间的借款行为,如无明确约定利息,则可视为无息。
专业解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贷双方可协商确定民间借贷的利息计费标准,并在契约中明确利率和计算方法。但需注意的是,该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契约中未明确利息,则可视为无息借贷。此外,如果仅约定了借款期利率,而未约定逾期利率,那么出借人在逾期后可按照原利率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法院会支持这一主张。
专业解答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倘若欠款人和出借人之间未对利息进行明确约定,那么借款方仍然有义务偿还全部本金。而如果出借人坚持要求讨回利息的话,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若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未对利息做出具体约定,而出借人试图通过诉讼程序索要借款期限内的利息,人民法院将对此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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