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被征收人对拆迁安置不满意觉得补偿不合理,最好的维权方式就是通过法律途径。
很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3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第14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19条规定,房屋评估后,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不仅仅这些法律规定,还有很多方式方法去解决安置不合理的问题,被征收人遇到这样的问题最好是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在最佳时机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
专业解答关于对拆迁安置房屋不满的解决方案若对于拆迁安置房满怀不满,您有权向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裁决申请。若对该行政裁决结果依然感到不满,此时便可依据法定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然而,在此过程中,必须同时提交详细的起诉书及相关证据资料作为支撑依据。
专业解答拆迁安置房赠与子女时需关注的要点在提交相关资料时,应依照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户口本等必需文件,同时确认您所拥有的安置房所有权证书及对应的土地所有权证。此外,请务必将房管局所需的全部相关申请材料一并带来,以便顺利完成房产过户手续。在此提醒您,务必确保买卖双方当事人均需亲自到场签署相应法律文件,若其中一方无法出席,则务必委派公证人前往公证实务部门,依法进行授权委托。
专业解答安置房屋并非正规意义上的商品住宅,因此在法律上并不被认可可供交易。在这种情况下,房子的所有权仍然归属于原有居民,且在未能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升级之前,这些房子也无法完成所有权变更手续。根据法规,安置房屋必须由原所有人持有满五年后,他们将能够凭借政府发放的安置补偿协议,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其他必要费用(如契税)来获得商品房所需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和出让性质土地证。
专业解答购买拆迁安置房时,需审慎对待。签署协议前要详尽审阅,确保各方身份明确,共同居住者须到场确认并指纹认证。 违约金设定应合理,结合市场考量。交房前建议房主提供担保。为保障双方利益,可找信誉良好的中介签订预约销售合同,待产权证办理完毕再过户,合同经公证处公证。
专业解答征迁安置补偿是房屋征收部门依据集体与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对拆迁房屋进行的补偿工作。补偿内容包括立项评估、安置方案及搬迁损失补偿。拆迁安置费涵盖搬迁补助、未及时提供迁居周转用房的暂时安置补助,以及因过渡期过长产生的补助费用。确保被征收者得到合理补偿与安置,是拆迁工作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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