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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使用年限40年到期后的土地使用权怎么处理

范** 山西-吕梁 土地承包咨询 2020.11.08 04:27:52 320人阅读

建筑物使用年限40年到期后的土地使用权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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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四十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
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物权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020-11-08 04:29: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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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房屋建筑使用年限一般是多少年

    专业解答关于房屋建筑的使用年限,主要取决于建筑类型和土地使用权属性。 主要分为民用住宅、商务建筑和工业建筑。 通常,住宅用地的使用权期限为70年,综合性用地为50年,而商业用地的使用权期限最短,为40年。 这些年限从土地使用权取得时开始计算,期满后如需继续使用,需按规定进行续期或重新申请土地使用权。

    2024.04.13 407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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