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铜川法律咨询 > 铜川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宝马司机是吸毒后驾车,出现了幻觉,才闯红灯,连撞两车,想了解一下,毒驾危害公共安全罪有哪些?

宝马司机是吸毒后驾车,出现了幻觉,才闯红灯,连撞两车,想了解一下,毒驾危害公共安全罪有哪些?

李** 陕西-铜川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6.11.13 12:44:39 7331人阅读

2014年7月,朋友在过马路时,看见一辆新款宝马车,闯红灯,而且在过下穿时,撞上了两辆出租车,而且还想肇事逃逸,但是在的哥的姐的帮助下将宝马司机围堵了,经警方调查,宝马司机是吸毒后驾车,出现了幻觉,才闯红灯,连撞两车,想了解一下,毒驾危害公共安全罪有哪些?

其他人都在看:
铜川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铜川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近年来,媒体关于“毒驾”案件的报道呈“荷塘式效应”的大爆发,因“毒驾”造成的恶性交通事故层出不穷。“毒驾猛如虎”并非危言耸听。随着《刑法修正案八》将“酒驾”纳入危险驾驶罪以来,人们对与“酒驾”危险性相当的“毒驾”入刑的呼声日益强烈。“毒驾”未造成危害结果时,目前只有行政法对其进行规制,然而,行政法规制难以有效控制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毒驾”行为。随着我国吸毒者和人均汽车持有量的持续增加,吸毒者驾驶机动车辆的可能性越来越高,“毒驾”行为如今成为严重威胁到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我们有必要将严重威胁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毒驾”行为纳入到刑法规制中,从而切实的保障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本文分析了“毒驾”行为的内涵,从必要性、可行性的角度对“毒驾”足以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入刑进行探讨。在此基础上,毒驾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毒驾”的入罪标准进行探讨,并提出应在刑法中单独设立吸毒驾驶罪来规制“毒驾”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当“毒驾”造成实害结果时,应根据不同毒品的类型来探讨构成的罪名。全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毒驾”行为的基本内涵。此部分通过对“毒驾”语境中的毒品以及驾驶行为进行分析,比较了目前界定“毒驾”行为的几种观点,得出“毒驾”行为是指,行为人基于非医疗目的而吸食毒品,在交通运输管理范围内驾驶机动车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第二部分:关于“毒驾”入刑的“肯定说”与“否定说”两种观点,并对这两种观点进行评述,之后明确提出自己赞同“肯定说”及其理由。并从“毒驾”入刑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两方面进行论证,从而论述“毒驾”入刑的合理性。第三部分:“毒驾”行为的入罪标准。此部分是本篇文章的创新部分。理论界虽然呼吁“毒驾”入刑,但是对于“毒驾”的入罪标准却鲜有提及。目前,关于“毒驾”的入刑标准主要为“零容忍”标准、“基于效果”的标准和“综合状态”的标准。然而,单纯的采用其中的任何一种标准均存在一定的问题,通过对以上标准的比较,以“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作为“毒驾”的入罪标准。第四部分:“毒驾”入刑的罪名设计及法定刑配置。本部分主要探讨“毒驾”入刑后的问题,即单独设立吸毒驾驶罪,并对吸毒驾驶罪进行相应的法定刑配置。第五部分:此部分主要探讨“毒驾”造成实害结果的罪名界定问题。由于刑法对“毒驾”造成实害结果缺乏统一的定罪标准,司法实践中对“毒驾”造成实害结果往往以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不同的处罚。由于定罪不同对行为人量刑也存在较大差异,这将不利于刑法威慑力的树立。本部分旨在对“毒驾”造成危害结果的不同情况进行分析,吸食抑制类毒品行为人构成交通肇事罪,而吸食兴奋类、致幻类毒品行为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对其进行了具体分析。

2016-11-13 12:53:39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