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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无资产。但名下有拆迁款和个人户头补助,可以执行吗?
可以的,可以向法院提供该财产线索
可以,建议及时告知法院执行局。
你好 可以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强制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不报告财产情况的,人民是可以进行搜查的,确实无财产供执行的,可以裁定中止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30.被执行人拒绝按人民的要求提供其有关财产状况的证据材料的,人民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搜查。31.人民依法搜查时,对被执行人可能存放隐匿的财物及有关证据材料的处所、箱柜等,经责令被执行人开启而拒不配合的,可以强制开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
您好,关于强制执行多久上黑名单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当今社会中,欠人钱财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债务人(俗称“老赖”)广泛存在,这一现象已经成为了当今经济社会的一种痼疾,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有效治理“老赖”,最高人民建立了网上的“老赖”黑名单系统,也就是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查询系统,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时间限制,只要被执行人没有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有以下情形的,人民都应将其纳入失信名单: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列义务的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消费令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和解协议的在此,律师建议大家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避免人民采取信用惩戒措施,给自身生活造成不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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